<?xml version="1.0" encoding="gbk"?> <rss version="2.0"><channel> <title>论坛新帖-Netin</title> <link>http://www.greatstone.com.cn/bbsXML.ASP</link><description>Netin Board - 大连漂书网</description> <copyright>Netin v1.0</copyright><generator>Netin v1.0 by Naite.Com.Cn</generator> <item><link>http://www.greatstone.com.cn/bbsShowpost.asp?id=697 </link><title><![CDATA[『转贴』华硕风波：真相背后的启示]]></title><author>myfamily</author><pubDate>2008-11-21 13:38:34</pubDate><description><![CDATA[<strong>11月20日央视《东方时空》播出《华硕风波：真相背后的启示》，以下为节目内容。</strong><p>　　2008年11月10日，河北省石家庄某咖啡馆，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在等待一位重要人物出场。</p><p>　　这位闪亮登场的女孩可不是什么大明星，而是最近的一个焦点人物，她的名字叫黄静。黄静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她曾经是500万美金天价敲诈勒索案的嫌疑犯，还因此被关进看守所十个月，当年把她告进看守所的，是一家全球五百强的企业，电脑厂商华硕。前不久，黄静又获得了国家赔偿，因为检察院认定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免予起诉，如今，黄静又要反过来告华硕诬告陷害。这件事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到底是黄静真的敲诈勒索了华硕，还是华硕在当年真的诬告了黄静，当初的500万美金索赔又是怎么回事？前些天，当事人黄静第一次站出来，接受了媒体的采访。</p><p>　　<strong>黄静的遭遇</strong></p><p>　<strong>　黄静：</strong>过去那十个月，咱们不谈了，主要是我觉得现在华硕的态度让人非常不能理解。</p><p>　　一提到十个月的牢狱生活，24岁的黄静就忍不住地掉眼泪。黄静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因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起，而把她送进看守所的，就是这个笔记本电脑的生产厂家——华硕。2006年2月9日，21岁的大三女生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价值两万零九百元。买回来的当天，黄静就发现电脑有问题。</p><p>　　<strong>黄静：</strong>主要问题就是蓝屏死机，就是没有办法开机。</p><p>　　黄静说，她几次把电脑送到华硕维修部送修，在一次维修过程中，华硕工程师将她电脑中的原装2.0G cpu更换成2.13G cpu，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为此，她请来了母亲的朋友，曾经任中华网笔记本频道总监的周成宇。</p><p>　　<strong>周成宇：</strong>一检查这个软件就报出，你的电脑里面装的工程样品处理器，请与电脑制造厂商联系。</p><p>　　周成宇是本案中最关键的一个人物，正是他的这个发现，引发了后来的一系列风波。周成宇说，工程样品处理器性能不稳定，是严禁销售给用户的，华硕在维修过程中给黄静换了一个工程样品处理器，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之后两天，周成宇正式成为黄静的代理人，开始了与华硕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周成宇和黄静提出，向华硕索赔500万美金，并提出，如果和解失败，将会把此事向媒体曝光。几次谈判两方都没有达成和解，而在最后一次3月7号的谈判中，几名警察突然出现在谈判现场，周成宇和黄静当场被警察带走，罪名是涉嫌敲诈勒索。</p><p><strong>　　黄静母亲：</strong>这个事情经过我了解以后，我坚信一我了解我的姑娘，再一个我就想这样按着程序走，按着公安机关走。</p><p>　　黄静的母亲说，黄静被抓进看守所之后，她相信自己的女儿不会犯罪，肯定会被无罪释放。在被关押十个月以后，黄静被取保候审，随后海淀区检察院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黄静被无罪释放，而代理人周成宇因为另外一个合同诈骗案，被判刑两年。今年周成宇刑满释放以后，找到黄静，聘请了律师，向海淀区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今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出示的刑事赔偿确认书中认定：黄静的行为是维权过度，不属于敲诈勒索犯罪。</p><p>　　<strong>黄静律师的解释</strong></p><p>　　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对黄静的行为作出了认定，黄静洗脱了敲诈勒索的罪名。但这件事让人们产生了种种疑问：既然黄静的行为属于维权过度，那都是哪些地方过了度？维权过度和敲诈勒索之间的界限在哪呢？ </p><p>　　在一家论坛中，支持黄静和支持华硕的网友展开了一场论战，在这场论战中，500万美金成为了关注的焦点。</p><p>　　黄静的电脑价值2万元，但她却提出了500万美元的赔偿，是电脑价值的上千倍，难怪有人说她太贪心了，那黄静究竟是为什么提出了这样高的赔偿呢？</p><p>　　<strong>黄静：</strong>当时说实话，反反复复去，我也没有说特别坚硬我就一定要你500万，我只能说可能是特别气愤吧，然后就是说随口那样一说。 </p><p><strong>　　黄静妈妈：</strong>因为当初真正提出500万不是她，是她的代理人和律师。</p><p>　　<strong>周成宇：</strong>我们希望你来出资500万美金成立一个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这笔钱我们不会用于个人得利，华硕公司自己出资自己管理，反复声明我也声明，黄静也声明，这笔钱你华硕公司来出，我们不会有个人得利。</p><p>　　<strong>记者：</strong>建立反欺诈基金是您很久以来就有的想法？</p><p>　　<strong>周成宇：</strong>不是。</p><p>　<strong>　记者：</strong>是因为这件事情才想起来的？</p><p>　　<strong>周成宇：</strong>对，就因为这件事情。</p><p>　　<strong>记者：</strong>您觉得这样可能吗？</p><p>　<strong>　周成宇：</strong>我们当时觉得这是一个我们谈判不成的一个提法，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过华硕会去接受它。</p><p>　　<strong>记者：</strong>那既然不可能，为什么还要提出来？</p><p>　　<strong>周成宇：</strong>当时的提法并非认为他完全不可能。</p><p>　　周成宇说，他们在谈判的最开始，只是要求华硕退货，没想到华硕连这点都不答应，他和黄静一气之下才提出了500万美金的要求，在提出500万美金的同时，他们就声称，这笔钱不是用于个人得利，而是用于建立一个反消费欺诈基金，来帮助维权的消费者。照周成宇这样的说法，他和黄静不仅是受到假冒产品侵害的消费者，而且还是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热心人士，这跟敲诈勒索丝毫沾不上边啊？ </p><p>　　在黄静得到国家赔偿的新闻爆出后，多家媒体要求采访华硕，但华硕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多天以来，一直保持沉默。</p><p>　　周成宇建立了一个名为“消费者黄静向华硕维权的论坛”，每日更新关于事件的最新进展， 黄静本来不打算在媒体面前露面，但周成宇通过再三劝说，说服了黄静和她的母亲，在石家庄为黄静召开一个媒体见面会，当天，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十几家媒体参加。</p><p>　　这些天，一些媒体关于此事的报道纷纷出炉，由于公安局，检察院以及华硕都不接受采访，这些报道大都只有周成宇和黄静的一面之词，有媒体指责华硕在此案中非法动用公权力，更有媒体质疑华硕不仅用假冒产品坑害消费者，还对消费者进行诬告陷害，致使消费者受到牢狱之灾。周成宇也表示，他正在和律师准备证据材料，要以诬告陷害罪起诉华硕。</p><p>　<strong>黄静与华硕之间的四次谈判</strong></p><p>　　在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华硕的时候，华硕方却异乎寻常地沉默，而我们的记者发现，周成宇在采访中，关于500万美金提出的时间、用途以及诸多事实有前后矛盾之处，很多说法也并不符合逻辑。那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黄静和华硕之间长达半个多月的谈判是如何进行的？华硕又怎么会想到去报案？昨天，华硕的律师接受了我们的采访。</p><p>　<strong>　华硕律师苗运平：</strong>他透露出这个信息，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告诉我们，我就是奔着这500万美金来的，这500万美金拿不到，那我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可能不仅仅是曝光这样一个手段。</p><p>　　苗运平律师是华硕公司的法律顾问，他向我们提供了黄静与华硕谈判过程中的所有录音和视频证据，并讲述了报案的过程。</p><p>　<strong>　华硕律师苗运平：</strong>我们认为这里边可能会有其他的问题，可能会涉嫌到违法行为。 </p><p>　　我手里有两张光盘，这一张是华硕提供的，这一张是周成宇提供的。里面的内容都是双方谈判过程中的录音和视频，而不同的是，华硕提供的是完整版，而周成宇提供的是截取的片段。我们的记者曾经向周成宇提出要完整版的谈判过程录像，周成宇以内容太多太长，不方便查找为由拒绝。让我们来听一下华硕提供的完整版录音。</p><p>　　<strong>录音：</strong>周成宇：我认为这样一个事件，足以摧毁华硕的品牌。就好像昨天我和郑女士举了一个例子，……</p><p>　　在谈判最开始，周成宇先讲述了业内人士都知晓的一个大背景。华硕给黄静送交的“需要维修的电脑”换上“工程样品处理器”，这样的做法在业内是严令禁止的。因为工程样品处理器是cpu生产厂商英特尔免费提供给电脑厂商的，只能用于电脑生产前期的测试和开发，严禁出售给用户。就在黄静买电脑的两个月之前，还刚刚闹出过一场工程样品处理器违规出售给用户的新蓝事件，当时cpu生产厂商英特尔就宣布，如果再出现类似的错误，英特尔公司将会给违规的电脑厂商予以重罚，很可能会中止对电脑厂商继续提供工程样品处理器，周成宇说，这对电脑厂商来说将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p><p>　<strong>　周成宇：</strong>如果一家电脑厂商他被永远取消工程样品的处理器这种供应的话，那意味着他的研发将会永远落后于其他竞争对手。所以这个东西在2005年一经公布，大家就认为是一个业界天条，意思就是说谁一旦触碰它，必须会从电脑这个行业里面会出局，这是这件事情的一个背景。</p><p>　<strong>　2月15日谈判录音：</strong></p><p>　　<strong>周成宇：</strong>“我们对于这个事件，我拐弯抹角的说了这么大一堆，我现在就正式提出我们的索赔要求，我们希望是500万美金解决这个事件。</p><p>　　2月15号，也就是第一次正式谈判，周成宇先是阐明了这件事的利害关系，随后提出了500万美金的索赔，但并没有提到500万美金用于反消费欺诈基金会。</p><p><strong>　　2月15日录音：</strong></p><p>　　<strong>周成宇：</strong>“而解决这个事件，我们将会以什么方式解决呢？我们将会把机器的元件，所有的单据，所有的照片全部提交，我们会跟华硕签一个单方面的的保密协议，保证这个事情绝不外泄。 </p><p>　　在500万美金的要求被拒绝后，周成宇开始用媒体曝光相要挟。</p><p>　<strong>　2月15日谈判录音：</strong></p><p>　　“周成宇：如果像这样我说一句不是威胁的话，我相信我的当事人完全可以去今年3.15晚会的现场，完全可以去经济二台的经济与法制的现场，华硕这些所有视频资料你都可以在中央电视台看到，我相信华硕的广告都没有在中央电视台这样打过，绝对黄金时间。”</p><p>　<strong>　2月18日谈判视频</strong></p><p>　　<strong>邱宝昌：</strong>你是律师？</p><p>　<strong>　周成宇：</strong>对，我是律师，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p><p>　　2月15日的和解失败后，2月18号，双方又进行了第二次谈判。周成宇假冒律师和华硕的律师邱宝昌进行谈判。</p><p>　　<strong>邱宝昌：</strong>你现在什么要求？</p><p>　　<strong>周成宇：</strong>我们现在要求500万美金的赔偿，就是这样。</p><p>　　<strong>邱宝昌：</strong>其他还有什么考虑？</p><p>　　<strong>周成宇：</strong>没有其他考虑。</p><p>　　在要求被拒绝以后，周成宇又开始用媒体曝光相要挟，并说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将花费100万来对此事进行宣传。</p><p>　<strong>　周成宇：</strong>哪些地方媒体需要花什么费用我们也花什么费用，需要做发布会我们也做发布会，这些都需要钱，我为了当事人的权益我们愿意花这笔钱，我以我的人格、信誉保证，我代表长济律师事务所，我原以为我的当事人花100万，就是这样的，我愿意为她花100万。</p><p>　<strong>　3月1日谈判视频</strong></p><p>　<strong>　邱宝昌：</strong>你是不是律师？</p><p>　　<strong>周成宇：</strong>我是黑律师，你怎么样，</p><p>　　<strong>丘宝昌：</strong>你那天还说你是律师</p><p>　　<strong>周成宇：</strong>那你可以公布，可以举报我……</p><p>　　3月1日，双方进行了第三次谈判，这次谈判中，周成宇的律师身份被揭穿，双方的情绪都开始有些激动，连一向在谈判过程中沉默的黄静也爆发了。这段视频，周成宇也提供给了媒体。</p><p>　　<strong>黄静：</strong>其实我是一直在按捺情绪的，我不想把这个事情搞糟，因为华硕现在不能够理解，不能够理解这件事情会造成多大的损伤，我非常不明白为什么你们对这件事这么不在乎，我非常的着急， </p><p>　　<strong>华硕员工：</strong>龙小姐，对不起。</p><p>　　<strong>黄静：</strong>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再跟我道歉了。</p><p>　<strong>　郑威：</strong>我从一开始就提出来过，如果你有需要都可以提供备用机，你说不用。</p><p>　<strong>　黄静：</strong>但是这些都确实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p><p>　<strong>　邱宝昌：</strong>你根本有什么问题，是500万(美金)的问题吗。</p><p><strong>　　黄静</strong>：我们从头到尾在谈什么问题，你心里很清楚。</p><p><strong>　　3月7日谈判视频</strong></p><p>　<strong>　黄静：</strong>我想明确一下，是不是你们华硕那边总部的态度就是这样，不会再有任何的改变？</p><p>　<strong>　华硕员工：</strong>对，我今天是拿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跟你们对话。</p><p>　　这是3月7日，黄静周成宇和华硕的第四次谈判，也是最后一次谈判，因为就在这次谈判结束后，黄静和周成宇被海淀区公安局的刑警拘捕。</p><p>　<strong>　周成宇：</strong>我还是那句话，郑女士，我们不希望华硕这边，到时候再提出其他的看法。</p><p>　　黄静和周成宇与华硕的谈判最终以冰冷的手铐而终结。从整个谈判过程来看，华硕被人抓住了把柄，而黄静周成宇想借机大赚一笔，开出了天价。但让人不解的是，面对周成宇的天价索赔，华硕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为什么一定要报案，把他们送进监狱呢？</p><p>　<strong>　记者：</strong>那大家会说了，他愿意曝光就让他曝光，为什么一定不让他曝光，一定把他送进？</p><p>　　<strong>华硕律师苗运平：</strong>我们认为是这样，曝光当然是用户的权利，没有问题，无可非议。但是我们了解到的一些信息对我们来说，提醒我们这不是一个简单曝光的问题。 </p><p>　　<strong>电话录音：</strong>“黄静：一，第一篇新闻稿，“华硕假CPU欺诈消费者，磐石神话终将破灭”，</p><p>　　在3月份的一次电话录音中，黄静向华硕宣读了他们对华硕假cpu事件的媒体曝光方案，分为十个阶段，长达6个月的曝光计划。华硕的法律顾问苗运平说，华硕之所以报案，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品牌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掌握了一些其他证据。</p><p>　　<strong>华硕律师苗运平：</strong>包括周成宇本人都承认，CPU是非常非常不容易坏的，可能一万个人里面都没有一个。那么这个事情我们现在回过来是不是很蹊跷，就是我们从卖到出现问题只有两个小时，再加上一系列的假的证据、假的身份，那这些，当然我们有一个合理的怀疑。</p><p>　　华硕的律师说，在与周成宇黄静进行谈判的半个多月时间里，华硕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地调查周成宇黄静二人的身份背景。在调查中，他们发现黄静填写的名字龙思思是假的，在谈判过程中，黄静一直使用假名字龙思思。华硕调查还发现，周成宇以前曾经有过犯罪前科，另外，华硕的律师说，他们把黄静送修的电脑换下来的cpu送去检测，发现已经被掉包，不是华硕原厂的cpu了，为了把这些疑问搞清楚，他们才去向警方报了案。</p><p>　　<strong>华硕律师苗运平：</strong>我们要通过司法的途径把它搞清楚，到底是不是构成刑事，你要不要继续去侦查，继续去做这个事情，可能通过这个刑事，通过司法机关的介入是很容易搞清楚的，但对我们来讲，确实我们是没有办法把它搞清楚的，我们只能是有一个怀疑。</p><p>　<strong>500万美金是维权过度还是敲诈勒索？</strong></p><p>　　不管周成宇以前有多少前科，华硕有何种怀疑和猜测，但毕竟和此案有直接联系的只有三点：一，黄静用假名龙思思来进行维权谈判，二，两人提出500万美金高额索赔，三，两人以向媒体曝光为由相要挟。那具备了这三点，是否就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就能让一个动机不是那么单纯的消费者承受10个月的牢狱之灾呢？黄静和周成宇的行为最终被检察院定性为维权过度，那维权过度和敲诈勒索之间的界限在哪呢？</p><p>　<strong>　主持人：</strong>关于这个案子的定性，在法学界还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今天，我们将就这个案子请两位专家进行讨论，第一位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韩玉胜，另一位嘉宾是北京大宇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张燕生律师。</p><p>　<strong>　主持人：</strong>虽然从司法结论上，黄静和周成宇没有定罪，但从两位的判断，他们的行为构成不构成敲诈勒索？</p><p>　<strong>　韩玉胜：</strong>在我看，我觉得他们的行为应该构成了敲诈勒索罪。</p><p>　　<strong>张燕生：</strong>我认为不构成。</p><p>　<strong>　主持人：</strong>开宗明义，两位观点显然是不一样的。</p><p>　　<strong>张燕生：</strong>对，我非常坚决地认为是不构成的。</p><p>　　<strong>主持人：</strong>为什么呢？</p><p>　　<strong>张燕生：</strong>因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非常严重危害社会的一种行为。它有两个最典型的特征，一个是它必须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就是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也就是说这个钱是你不应该得到的钱。</p><p>　　<strong>主持人：</strong>您认为他们对于华硕的索赔，首先并不是无理占有，而是有事因在前？</p><p>　　<strong>张燕生：</strong>对，因为事先华硕的确是向她出售了一台有假的CPU工程测试软件的机器，或者给她更换了一个假的CPU，这是一个事实在先的情况，并不是说她无端地提出来的。所以呢，作为消费者来说，针对商家的这样的一种欺诈行为，作为消费者我认为她有权提出要求索赔。</p><p>　　<strong>主持人：</strong>那您认为他们使用假名而且要五百万美金，这跟两万块钱的笔记本相差，可以说是漫天要价了，您不认为这是一个敲诈的行为吗？</p><p>　　<strong>张燕生：</strong>它和这个假的名称是没有关系的，</p><p>　　<strong>主持人：</strong>漫天要价呢？</p><p>　<strong>　张燕生：</strong>我认为呢就是，虽然这个笔记本是价值两万元，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说，他是允许在双倍索赔的，</p><p>　　<strong>主持人：</strong>那也就是4万嘛。</p><p>　　<strong>张燕生：</strong>这是四万。但是从《消法》上来说，这个双倍索赔它仅仅是个一般性的规定，它并没有做出上限的限制，比如说我在四倍的索赔情况下，是不是就合法？那么如果说商家和这个消费者都达成一致，它就是合法的。 </p><p>　<strong>　主持人：</strong>韩教授，您怎么看待张律师的观点？</p><p>　<strong>　韩玉胜：</strong>对于他到底是实名还是化名去进行这样一种索赔行为，我觉得在本案当中实际并不重要。而问题的实质在于，他在向商家提出这种索赔请求的时候，所提出的数额已经远远超出了他所购买的电脑的数额。我想，凡事都有一个度。比如我们《刑法》当中规定有正当防卫有紧急避险，同时我们也规定有防卫过当、避险过当，那么超过了一定限度，你就可以构成犯罪了。我想，他现在所提出来的索赔数额实际并不是给哪个基金会，或者是给哪个公益组织，而是给自己。那么，谁能说他的这个就不是非法占有？而如果非法占有能够成立的话，那么他维权过度这一部分，实际已经超出了法律所能够容忍的范围。</p><p>　　<strong>主持人：</strong>韩教授，像国外有很多案子，尤其是人身伤害的案子都是一种天价赔偿。</p><p>　　<strong>韩玉胜：</strong>对。</p><p>　　<strong>主持人：</strong>那么您不认为，中国消费者也应该有这样的一个主张的权力吗？</p><p>　　<strong>韩玉胜：</strong>国外的案例他都是通过法院，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的，所以他不管赔多少，都是在一个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而你用这种方式，私下去索赔，而且提出了一个天价的索赔数额，如果我们能够允许或者鼓励这种行为不断发生的话，那么社会秩序将会非常混乱，我想这个张律师肯定也不会反对我的这个说法。</p><p>　　<strong>主持人：</strong>我想韩教授他提到的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点，就是他们当时找华硕在谈判的时候，提出说如果你不答应我这个价钱，我就要把这个华硕笔记本的问题曝光于媒体，这个应该说对企业构成了很大的压力。</p><p>　<strong>　韩玉胜：</strong>对。因为这正是我们常见的敲诈勒索的一种手段，因为敲诈勒索总是有理由的，这种理由就是对你的一种威胁，而这种威胁如果我不答应你的条件，你就要把你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那么对一个企业来说，对一个商家来说，对他的损害显然是非常严重的，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他才有了和商家讨价还价的余地。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案件当中，实际上他敲诈的这种方式应该是可以肯定的。</p><p>　　<strong>主持人：</strong>那您不认为像作为一个消费者，他买了一个次品，他把这个次品的情况曝光于媒体是他应该有的一个权力吗？</p><p>　　<strong>韩玉胜：</strong>是一个应有权力，实际上，我觉得他完全不必要把它作为威胁商家的一种手段，而应该把它作为付诸实现的一种手段。就是我把华硕笔记本本身所存在的缺陷，向广大消费者说清楚，那这样对消费者的权益才是一种保护。</p><p>　　<strong>主持人：</strong>张律师，您怎么看待韩教授的意见？</p><p>　　<strong>张燕生：</strong>我是完全不同意的。敲诈勒索罪呢，威胁和要挟的这个手段是有它特定的含义的。威胁应该说它一般的是指的对于被害人人身等等进行的一种威胁，比如说我要杀了你，或者是我要伤害你的身体的某一个部位等等的，这个威胁的手段他肯定是一个非法的，他会侵犯了当事人的一些合法的权益。这个案子来说，我认为黄静跟周成宇，他们向华硕公司说，如果你们不接受，我会把这个事情我可能会向媒体去曝光，。那么他曝光曝的是什么？我觉得他曝的是你华硕公司用了假的CPU欺骗了消费者，他说我把这样的一个内容向媒体公开了，那么他怎么能够构成了是一个非法的行为呢？</p><p>　　<strong>主持人：</strong>但是，他向媒体公开的话，华硕公司是肯定不愿意了，因为会影响他们的销售，影响他们公司形象，但是他们用这个作为条件来换取500万美金，您认为这不是要挟吗？</p><p>　　<strong>张燕生：</strong>我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我认为不应该特别地苛刻。因为他们也是在进行谈判，他也仅仅是说，如果说你给我我要求索赔500万美金，如果你不接受，我就把你的这个行为向大众公布，那我觉得…</p><p>　　<strong>主持人：</strong>换句话说，如果你接受了，我就不公布了嘛，那还不是要换这500万美金吗？</p><p>　　<strong>张燕生：</strong>但是呢，你仍然不能够说他这种行为是一种敲诈犯罪的行为。犯罪最核心的、最实质的问题，就是他是严重危害了社会，我们一定要注意到，这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是不是严重危害了社会，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性，这是一个犯罪的本质特征。</p><p>　　<strong>主持人：</strong>这里我们发现还有一个细节，最后检察院在不起诉的决定书当中，讲到是本案事实不清，不符合起诉条件。最后这样一个裁定，而且黄静获得了国家赔偿，韩教授，您认为是不是，说黄静被冤枉了，不构成敲诈勒索？</p><p>　<strong>　韩玉胜：</strong>这个案子检察院用了一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立案条件，这个说法恐怕是存在一些问题。因为就本案来说，并不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只不过对案件的性质可能会有些争议，所以我觉得它应该不属于不清楚，而是属于对定性本身存在争议，所以没有立案，我觉得这个应该是一个正确的说法。</p><p>　　<strong>主持人：</strong>张律师，你的看法呢？</p><p>　　<strong>张燕生：</strong>我认为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因为我认为这个案件是不能按犯罪来处理的。</p><p>　　<strong>主持人：</strong>事实上，我们也了解到，近年来同类案件在法律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专家介绍说，前些年，一些类似案件的确曾按敲诈勒索罪判刑，而近些年来，一些法律专家越来越倾向于不按敲诈勒索罪处理，而按民事纠纷来解决。因为我们的法律也有一个大原则，能按民法来解决的事情，尽量不动用刑法。有专家分析，当前，本案很可能成为此类案件处理的一个拐点，也就是说，将来再发生类似案件，公安机关有可能不再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了。也许，这样才体现了我国在法制建设上的进步。从法律角度而言，这是本次华硕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另外，我还想从人性角度来分析一下华硕事件：我认为消费者在投诉商家，保护权益之初，如果再由衷一点，善意一些，而与此同时，商家在处理诚信危机过程中再冷静一些，也善意一些，也许这样的风波就不会发生了。</p>]]></description></item><item><link>http://www.greatstone.com.cn/bbsShowpost.asp?id=696 </link><title><![CDATA[『转贴』周继红首次开口：包容不代表心虚 感激折磨你的人]]></title><author>myfamily</author><pubDate>2008-11-19 8:52:07</pubDate><description><![CDATA[进入2008年，周继红作为中国跳水队领队，度过了备战<a class="akey" href="http://2008.sina.com.cn/" target="_blank">北京奥运会</a>前的艰辛，见证了“水立方”的7金辉煌，也经历了被举报的低谷。对于这些，周继红始终保持平静，她告诉自己：“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要有一颗包容心。”<p>　　对于从今年3月至今，清华大学跳水队教练于芬针对周继红的举报以及种种言论，周继红始终没有出面进行过解释。日前，她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的专访时平静地表示：“我感谢不同声音。”</p><p>　　在周继红心中，她的这一年经历了两次“大事件”，虽然有北京奥运会的辉煌战绩，但她在备战过程中为了管理好队伍，为了“拯救”因发育周期而陷入状态低谷的林跃，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那种全队团结一心、积极应战的日子才更令她回味。</p><p>　　另一个事件则是于芬年初举报她侵吞百万奖金，总局监察局和<a class="akey" href="http://sports.sina.com.cn/others/swim.shtml" target="_blank">游泳</a>中心先后向公众说明情况，但事情还在进行中，周继红依旧沉默不语。</p><p>　　周继红说：“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不同声音对我是一种提醒。说实话，中国跳水能走到今天，就是因为有不同的声音，不同的观念，让我不断进步，不断激励自己，让自己更加努力，把队伍管理好。”</p><p>　　“这是好事，我觉得很好。有人告诉我，凡事都要有一颗包容心。以前我不觉得这话有什么深刻道理，现在我体会到了。”</p><p>　　“也有人认为沉默代表心虚，我不这么想。心胸有多大，事业有多大；包容有多少，拥有就有多少。包容，不代表心虚。”周继红说。</p><p>　　“不是有一句话吗，‘感激折磨你的人’，我一直用这句话来激励自己。”</p><p>　　周继红说着，念起了长久以来支撑她的座右铭：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见识；感激鞭打你的人，因为他消除了你的业障；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了你应自立；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能力；感激斥责你的人，因为他助长了你的定慧。感激所有使你坚定成就的人。</p><p>　　“不管怎样，我作为中国跳水队领队，该做的工作还是要继续。国家队在11月1日集训了，16日全国青少年大集训也在北京启动了，为期一个月。接下来的训练和比赛任务都很重。从国家队集训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告诉自己，也告诉了所有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要忘记北京奥运会，把目光对准2012年伦敦奥运会，”周继红说</p>]]></description></item><item><link>http://www.greatstone.com.cn/bbsShowpost.asp?id=695 </link><title><![CDATA[『转贴』我国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稳定就业局势]]></title><author>myfamily</author><pubDate>2008-11-18 9:15:15</pubDate><description><![CDATA[随着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社会保障将面临新的困难，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p>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p><p>　　<strong>稳定就业局势 </strong></p><p>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span>，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就业局势的稳定。</p><p>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span>。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还要积极研究失业保险在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方面的政策措施。</p><p>　　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本地优先重点发展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企业，完善鼓励发展的资金支持、金融信贷、社会服务等扶持政策，保护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扩大就业。要全面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p><p>　　重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的就业工作。加大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操作办法，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p><p>　　此外，要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p><p>　　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一对一”就业援助，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不断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特别是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就业。</p><p>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span>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以及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根据需要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缓解就业压力，并以此提高技能水平，做好技能人才储备。</p><p>　　要结合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努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承担各类建设任务的企业提供高素质的技术工人。</p><p>　　<strong>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strong></p><p>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抓紧测算和研究制订方案，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span>，以提高保障水平。</p><p>　　另外，着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span>。</p><p>　　具体措施包括，多渠道筹资，努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其保障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p><p>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p><p>　　<strong>稳定劳动关系 </strong></p><p>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反应机制。</p><p>　　要了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动态，及时掌握关闭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况。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建立快捷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置重大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力争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p><p>　　要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span>。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p><p>　　<strong>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服务工作 </strong></p><p>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要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p><p>　　具体措施包括，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情况，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监测和统计，作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p><p>　　输入地要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用工信息，<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span>，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p><p>　　输出地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民工需求，适应转岗转业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为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p><p>　　此外，要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妥善处理倒闭企业、裁员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把解决拖欠工资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p>&lt;$2&gt;&lt;$2&gt;]]></description></item><item><link>http://www.greatstone.com.cn/bbsShowpost.asp?id=694 </link><title><![CDATA[『转贴』上海商学院火灾两逃生女生讲述事发情况]]></title><author>myfamily</author><pubDate>2008-11-17 9:22:01</pubDate><description><![CDATA[昨晚7点多，遇难学生的家属收看电视新闻时，首次听到两名虎口脱险的女生介绍事发时的情况。 <p>　　据逃生的两名女生回忆，当天早晨6点多，她们发现其中一个<a class="akey" href="http://news.sina.com.cn/c/2008-11-16/041514735935s.shtml" target="_blank">堆放杂物的下铺冒起了火苗</a>。因为火苗不是很大，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扑灭。没想到，当她们接完水返回宿舍时，却发现门早已打不开。因为宿舍有用“热得快”烧热水的习惯，她们怀疑是 “热得快”引燃了堆放杂物的下铺。 </p><p><strong>　　逃生女生： </strong></p><p><strong>　　以为用脸盆接水可迅速灭火 </strong></p><p>　　逃生的两名女生分别是沈鸿雁和张艺。据两人回忆，当天早晨6点多，她们发现其中一个堆放杂物的下铺冒起了火苗。因为当时火苗不是很大，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扑灭火苗。当她们两人端着脸盆，跑到同一楼层中间位置的盥洗室接完水准备返回宿舍时，却发现宿舍房门已经关闭，无法打开。 </p><p>　　没多久，她们就听到房间内传来一阵阵尖叫声和求救声。因为20余平方米的房间内，住着6个人，被子、蚊帐、衣物等易燃物迅速燃烧、火势蔓延，不过几分钟就冒出大量浓烟。据这两名女生回忆，因为宿舍有用“热得快”烧热水的习惯，她们怀疑是“热得快”引燃了堆放杂物的下铺。 </p><p>　　消防部门的防火专家分析说，起火的602宿舍本来是一个密闭空间，氧气浓度一般。然而，当这两名女生打开房门准备接水灭火时，突然涌入的空气很可能起到了助燃的作用，进而迅速燃起了大火。 </p><p><strong>　　学校消防： </strong></p><p><strong>　　伸缩铁门阻隔宿舍楼逃生通道 </strong></p><p>　　起火的上海商学院宿舍大楼1层为食堂，2层至3层是男生宿舍，4层至6层是女生宿舍，7层为简易工房。 </p><p>　　在该宿舍楼内，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有不同出入口，由两名宿舍管理员分别管理。在3层通往4层的楼梯口，有一扇伸缩铁门阻隔。此外，即便通过这道铁门，6层通往逃生通道的木门依然大门紧锁。 </p><p>　　消防部门的防火专家表示，出于治安方面的考虑，学校安装了这扇伸缩铁门，但却阻止了逃生通道的畅通。除此之外，该宿舍楼顶搭建的简易工房，也可能影响到学生向楼顶疏散。 </p><p><strong>　　[遇难学生背景] </strong></p><p><strong>　　张燕萍：刚实习了4天 </strong></p><p>　　遇难学生张燕萍是上海崇明人，今年21岁，是家中的独生女。张燕萍的父母都是农民，以种地为生。当燕萍的父母得知女儿去世的消息后，精神几近崩溃。15日下午，张燕萍的母亲坐在桌子旁，两眼呆滞；她的父亲将手中的纸撕成一片片，一言不发。 </p><p>　　张燕萍今年大三，明天夏天毕业。“她刚刚找到一家单位实习了4天。 ”张父说，女儿很能干，一直期望着找到工作后孝敬父母。 </p><p><strong>　　王佳燕：特别孝敬父母 </strong></p><p>　　王佳燕是上海闵行人，今年20岁。 “小姑娘看起来很乖巧，十分懂事。 ”据同学介绍，因为王佳燕母亲的身体不是很好，她即使再忙也会抽出时间，赶回家中看望父母。 </p><p><strong>　　陈睿：争取明年“升本” </strong></p><p>　　陈睿是四川宜宾人，年仅19岁。“出事前一天，她还发短信告诉我，马上要实习了。”陈睿的母亲始终不相信，自己的女儿竟然以这种方式离开了自己。在她的印象中，女儿十分自立，即便是考上大学那一年，从四川来上海，她也坚持不要家人陪送。 </p><p>　　陈睿母亲表示，在学校读书期间，女儿一直很用功，希望能在明年毕业时考取其他学校的本科。“她说自己考上本科后，要带我和她爸爸来上海，好好玩一次。 ” </p><p><strong>　　刘雯雯：开朗、爱说、爱笑 </strong></p><p>　　刘雯雯是江苏徐州人，今年21岁，曾担任流通经济学院的学生干部，她曾这样形容自己：第一眼看到我或是听到我名字的人很有可能会将我与“文静”一词相联系，但是真正了解我的朋友或许会告诉你这样很不对。开朗、活泼、爱说、爱笑的我才是真正的我。 </p><p>　　火灾发生后，她的一名好友甚至没敢去现场看，因为 “打击实在太大了”。“一想到她，就会想起她的笑。”这名好友说，刘雯雯的母亲得知消息后，不得不靠打点滴度日，而她的父亲一看到女儿的好友和同学，便泪流满面。</p>]]></description></item></channel></rss>